更新时间:2021-11-08 19:12
藩部,清代指内外蒙古、新疆、青海、西藏等地,包括内札萨克蒙古49旗、外札萨克蒙古86旗、新疆回部(阿尔蒂沙尔)、青海环海39族和西藏噶厦辖区,由理藩院和清廷派遣驻札大臣管理(不包括东北地区)。
【词目】藩部
【拼音】fān bù
【注音】ㄈㄢ ㄅㄨˋ
清代指内外蒙古、新疆、青海、西藏等地,分别有盟旗制度、伯克制度、土司制度和噶厦制度进行管理,朝廷派遣将军、办事大臣、都统监督管理。清末除新疆外原制度依然保留。
【示例】清 昭梿 《啸亭续录·超勇亲王》:“喀尔喀乃藩部,若人有园囿然,何足道也。”《清史稿·藩部传序》:“自松花、黑龙诸江,迤逦而西,绝大漠,亘金山,疆丁零、鲜卑之域,南尽昆仑、析支、渠搜,三危既宅,至於黑水,皆为藩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