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中行政区

更新时间:2022-04-15 14:35

粤中行政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已撤销的行政区,在今广东省南部。1952年,置粤中行政区及粤中行署,由原珠江专区西江专区合并而成,行署驻江门市。1954年6月,中共粤中区党委、粤中行署由江门市迁入佛山市大福路10号。下辖中山顺德南海三水番禺东莞宝安增城博罗龙门珠海新会高明鹤山封开怀集高要广宁四会新兴罗定云浮、郁南、德庆24县以及石岐、江门佛山3个地级市。

行政区划

1952年,撤西江专区改设粤中行政区,原西江专区所属高要、广宁、四会、新兴、罗定、云浮、郁南、德庆、封川、开建10县;原珠江专区所属中山、顺德、南海、三水、番禺、东莞、宝安7县;原东江专区所属博罗、龙门、增城3县;原粤中专区所属新会、鹤山、高明3县和原属广西省的怀集县;并设渔民县。

1953年,撤销三埠镇,并入开平县(属粤西行政区);原中山县的石岐镇升格为石岐市;渔民县改名珠海县。

1954年,粤中行政区辖中山、顺德、南海、三水、番禺、东莞、宝安、增城、博罗、龙门、珠海、新会、高明、鹤山、封开、怀集、高要、广宁、四会、新兴、罗定、云浮、郁南、德庆24县以及石岐、江门、佛山3个地级市。

迁址改制

1954年6月,中共粤中区党委、粤中行署由江门市迁入佛山市大福路10号。

佛山专区

1956年2月,粤中行署改制,成立中共佛山地委、佛山专区,因驻地佛山得名,辖中山、珠海、番禺、顺德、南海、三水、新会、鹤山、高明、台山、开平、恩平、花县13县以及石岐、江门、佛山3个地级市。

详见佛山专区

佛山地区

1970年,佛山专区更名为佛山地区,佛山、江门改为县级市。佛山地区辖南海、顺德、三水、高鹤、台山、恩平、番禺、中山、珠海、新会、开平、斗门12县和佛山、江门两市。

详见佛山地区

佛山市

1983年6月,撤销佛山地区,原佛山地区与原佛山市合并为佛山市(地级),实行市领导县体制,下辖南海、顺德、三水、高明、中山5县。

1984年6月,佛山市辖汾江区(1986年易名为城区)、石湾区、南海、顺德、高明、三水县,代管中山市。

1988年1月,中山市从佛山市划出,升为地级市。

1992-1994年,顺德、南海、三水、高明先后撤县设市(县级),由佛山代管。

2002年12月,撤销原佛山城区、石湾区,设立佛山市禅城区,撤销县级南海市、顺德市、三水市和高明市,设立佛山市南海区、顺德区、三水区和高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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