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幻文学

更新时间:2023-06-30 20:07

《科幻文学》是郑军创作的一部科幻小说。“科幻小说是20世纪很奇怪的一种文类,对于定义特别具有自觉性。虽然其他的人不见得这么敏感,但科幻小说的作者对如何定义它们特别具有意识。“本书通过文学的手法阐述科幻小说的写作手法,带领读者走进科幻世界。

作品评价

第一章:科幻文学的基本概念

第一节:概念的发展史第二节:科幻文学的定义第三节:怎样理解科幻文学的定义

第一节:概念的发展史

“科幻小说是20世纪很奇怪的一种文类,对于定义特别具有自觉性。虽然其他的人不见得这么敏感,但科幻小说的作者对如何定义它们特别具有意识。”(王建元谈科幻小说,转引自《台湾科幻小说大全》481页)我想,现实生活中的混血儿们,肯定也非常重视自己的“位置”吧。科幻文学作为知识领域的混血儿,当然有同样的愿望。长期处在“非主流”、“亚文化”地位上的科幻文学,在夹缝中生存久了。没有准确的定位,就没有坚实的发展基础。外界对它的关注,必然也会是茫然的,模糊的。当凡尔纳、威尔斯、爱伦·坡这些先驱们开拓这个新领域的时候,这个新兴的文学样式并没有统一的名字。那个时代里,不同的编辑和评论家给他们的作品赋予“科学神话”、“科学传奇小说”、“科学浪漫小说”、“推测性小说”、“未来小说”等五花八门的名称。甚至曾经有过一个今天看来不可思议的标签——“伪科学小说”!这些开拓者们自己也接受这些名称。他们知道自己在创作一种全新的文学门类,但拿不准用什么名字来称呼它。今天我们打开“科幻文学”这扇门后,能够看到他们的作品被显眼地排列着,主要是原于后人的“追认”。1926年,合工程师、商人、科学爱好者于一体的雨果·根斯巴克创办了《惊奇故事》杂志,他将这类小说定名为ScienceFiction。最初,这只是关于科幻小说的诸多名称之一。竞争来竞争去,最终成了“行业标准”。在中国,解放前ScienceFiction曾被译作“科学小说”。解放后,就是在港台地区,也有“科学小说”这个译法。不过,全面向前苏联看齐的大陆科普界根据俄语的相关名称,将“Научно--фантастическийроман”一词翻译成“科学幻想小说”。从此,它的中文名称确定了下来。台湾科幻界也是在不约而同中使用了“科幻小说”这个中文译名。最初,科幻小说在台湾也存在着诸如“科学小说”、“科学传奇”、“未来问题小说”等名称。“据我所知‘科幻’这个名词,大约在1969年,隐地在中华日报副刊发表一篇评介,就已经使用了,很可能是他首先创用的。当时我还觉得怪别扭的,等于是新发明的中文缩写体,”(黄海《科幻小说的写作》、转引自《台湾科幻小说大全》502页)大陆有人撰文,呼吁将科幻小说改回为“科学小说”,因为正是这个“幻”字为职业科学家所不耻,他们屡屡指责科幻小说是在宣传伪科学。改名为科学小说,多少可以博得科学界的认可。这些朋友用心良苦。不过“科幻”这个称谓已经约定俗成,受到广大读者和作家的认同,几乎没有更变的可能了。不过,在日常应用中,这个名称被一缩再缩,先是“科幻小说”,最后干脆简称“科幻”。如今,科幻界朋友们在一起,一般只使用“科幻”这个词。这里面包含着一个外延扩大的过程:“科幻”的影响从单一的“小说”、“文学”发展开去,正在成为一个内容广泛的亚文化圈子。这是后面要谈到的内容。名称并不是概念本身,也不是定义。但了解“科幻小说”这个名称的发展简史是很重要的,因为它说明,无论是“科学幻想小说”、“科幻小说”还是“科幻”,都是一个历史形成的,约定俗成的概念。许多关于科幻的定义和争论,往往来源于对这些词汇本身的望文生意。比如“科幻小说,顾名思义,既是科学,也是文学”(《世界科幻名著精选》前言,四川科技出版社1995年出版)。世界上不存在既是科学又是文学的知识产品。至多只能说,某些科学课题探讨了科幻文学,或者某篇科幻小说探讨了科学问题。再比如:科学幻想小说就是科学+幻想+小说。那么,这里面的“科学”、“幻想”又指什么呢?科学童话是不是科幻小说呢?它也是科学+幻想+小说呀?前面说过,科幻文学在夹缝中生存,迫切需要摆清自己的位置。大家也希望搞清什么是科幻文学,不过,也不是所有科幻界朋友都有类似的愿望。有一个流传很久的提法:什么叫科幻小说?科幻杂志上发表的作品就是科幻小说!或者“类似于凡尔纳、威尔斯、爱伦·坡等人作品的小说就是科幻小说。”(根斯巴克语)这种提法有自己的思想根源:理论都是约束人的框子,实践才最重要,不下定义是为了科幻文学更好的发展。应该说,脱离现实的理论才是约束实践的框子,而从实践中来的理论,恰恰是推动实践的力量。而且,这种只提外延而不讲内涵的定义,恰恰约束着科幻文学的发展。科幻杂志上发表的作品就是科幻小说?某某作家的作品就是科幻小说?那好,以后我们就照着已经发表的那些权威“科幻小说”去写!这并不是危言耸听,笔者遇到的相当一些作者都持这个态度。他们修改自己作品的动力和方向,就是去顺应科幻杂志的要求,甚至某位科幻杂志编辑个人的要求。长期以来,象“科学幻想小说就是科学+幻想+小说”之类的定义一直占据着许多人的头脑。这种望文生义的作法阻碍着对这门艺术的深入认识。想要为科幻小说下个准确的定义,一定要去阅读大量科幻小说文本,从这些实践材料中寻找答案。而这个方式简单,内容枯燥的功夫却是相当一批爱对科幻艺术发表议论的人不愿意下的。望文生义、咬文嚼字毕竟要方便得多。下面,让我们先看看权威工具书中对科幻下的定义吧。最简单的一个定义出自《现代汉语词典》711页:科幻——科学幻想!这个解释太简单了,同一部词典里又没有“科学幻想”的解释。这个定义我们可以不去管它。《辞海》为科幻小说下了这样的定义:依据科学技术上的新发现,新成就以及在这些基础上可能达到的预见,用幻想的方式描述人类利用这些新成果完成某些奇迹的新型小说。这个定义比较贴边。不过读到本书后面的内容可以发现,这个定义只是描述了某一类型的科幻小说,远远不是它的全部。《辞海》是一部权威的工具书,但我估计,写作这一词条的人不会是科幻小说方面的权威。还有更为准确的定义:科学幻想小说20世纪发展起来的一种文学体裁,这种体裁的小说以真实或想象的科学理论的发现为基础。这种发现的利用可能是对科学事实、原理和一种细致周密的推断,或是将这些事实原理扩展到与它们完全矛盾和毫不相干的一些领域。无论哪种情况,以科学为依据的真实性都是必不可少的。(《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第四卷》720页,1985年版。)和《中国大百科全书》相比,《不列颠百科全书》对科幻和科幻作家介绍得比较详细,估计这一部分有行家来执笔。它对科幻小说的本质尽可能作了分析。不过,有一个关键问题这个定义没有讲清楚。而且,几乎每一个试图为科幻小说下定义的人都没有讲清楚:这里面的“科学”指的是什么?科学理论怎么会既有真实的,又有想象的?什么叫“以科学为依据的真实性”?这并不是笔者在咬文嚼字。科幻作者们都有体会:“伪科学”、“硬伤”从来都是砸向一部科幻小说的大棒,而这些指责概括起来就是一句话——你这个作品不科学!从后面的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到,这种大棒其实可以砸掉所有的科幻小说,从初学者的习作到传世经典。迄今为止,科幻文学尚未有统一的定义。人们众说纷纭。形诸于文字的科幻定义,没有一百也有几十。有人曾经专门搜集过这类定义,并撰文介绍之。这个现象充分反映着科幻文学的现状:它仍然处在不断探索,尚未定形的时期。或许有人会说,保持这种“百花齐放”的状态不是更好嘛。百花齐放当然好。不过在具体的创作风格上,方法上当然可以百花齐放,但如果连基本的定义都无法确立,大家坐在一起谈论的根本就不同一类作品,标明“科幻小说”的出版物里什么作品都能够看到。那对科幻小说的健康发展也不可能有积极作用。

第二节:科幻文学的定义回B一章在这里,笔者提出自己的科幻小说定义。这个定义是本书的基础。无论是前面的实践总结,还是后面的理论探讨,创作分析,都是在这个定义所确定的基础上进行的。拥有超现实、但非超自然情节的小说,称为科幻小说。把握这个定义的关键,当然就是弄清什么是“超现实”,什么是“超自然”了。所谓超现实,是指故事里的情节超越科学现实、技术现实和常识。科学现实,是指由现有科学知识所描述的客观世界图景。科学是一个不断发展的探索过程。过去被认为是科学原理的某些知识现在已经被推翻,而今天被认为是科学的知识系统,又可能会在明天被推翻。比如,在没有显微观察技术的时代,人们普遍接受“活力论”观点,认为生命可以由非生命物质中产生。这种观点直到人类观察到细胞的存在才告终结。托勒密的地心说在它被宗教利用之前,本来是一种关于星体运行规律的科学模型。在不了解氧化作用本质的时代,人们认为燃烧是物质放出“燃素”的过程。直到上个世纪,人们还认为,宇宙中充满着一种叫“以太”的无质量物质,所有的星体都运行在以太的海洋里。这些已经被更严谨更准确的科学理论所取代的观点,在它们流行的时代,都是货真价实的科学理论。它们并不是骗术或者伪科学。正因为有这些前车之鉴,所以严谨的科学家并不能确定,我们今天在大专院校里学习的那些科学知识,甚至一流科学家所坚信的那些知识,就是科学的终极和最后的真理。它只是我们今天能够认识到的科学现实。另外一些科学现实的边界,则决定于科学研究的能力局限。比如,一百年前人们没有能力到达月球和火星,九十年前人类还没有发现冥王星,今天人类并没有直接观察到黑洞、夸克或者宇宙大爆炸本身,人类的基因信息并没有被彻底翻译出来;等等。科幻小说中的某些情节,恰恰突破了它被创作出来时,全部科学体系所能描绘的现实图景。不管它突破的是物理学、生物学还是天文学的“现实”。比如,法国科幻作家巴尔雅维尔在科幻小说《冰人》中,描述了一个九十万年前的地球文明世界。那个世界的物理学建立在一个叫“普适法则”的定理上。小说中称,这个定理比相对论更接近于客观世界的真实规律。利用它,可以从万事万物中直接提取能量。小说最终没有(也不可能)给出这个法则的公式,但其对于远古文明的描写,处处体现着这个法则的存在。又比如,绿杨的《鸡尾酒》和刘慈欣的《宇宙坍缩》中,都提到了宇宙自膨胀改为坍缩之后,时间将倒转。这也并非当今物理学和天文学的即成理论,而是作者虚构的理论。不过,大多数科幻小说中的超现实,不是突破了创作时的科学现实,而是突破了当时的“技术现实”。一篇科幻小说所突破的技术现实,有些在技术专家的头脑中或设计中已经存在,只是限于客观条件并没有变成现实。比如高度超过一千米的大楼、生物电脑、载人飞往火星、炸开喜马拉雅山,到笔者写下这段文字的时候(2003年一月八日)人类尚未登上火星,还不能包治癌症和艾滋病,还没有公开证据说明已经有克隆人诞生,等等。这都是“技术现实”的界限。这些设想在今天,从知识上讲并不存在问题,只是从经济角度尚没有实际施行,或者不可能实施罢了。凡尔纳的《海底两万里》就是一个突出的例子。“鹦鹉螺号”那种规模的潜艇在作品诞生的时代不可能被制造出来,但却可以画在工程师的图纸上。另外一些科幻作品则描写了在当时完全无法肯定其能否存在的技术,算是既突破了科学现实,也突破了技术现实。比如科幻小说中的人体再生技术、超光速飞行技术、使人长寿千年的药物,物质缩微技术等等。什么是常识?就是已经存在的,普遍为大家接受的那些知识。这些知识确定为真,但与科学技术无关。比如:唐宋元明清的朝代顺序,伊斯兰教由穆罕默德创立,广东省在长江以南,美国被两大洋环绕,文化大革命开始于1966年,9:11事件中恐怖分子炸毁了纽约的世界贸易中心,某个公众人物的性别、年纪等等。这些知识都是客观存在的事情。和科学现实、技术现实不同,后两者经常在变化。一个世纪前描写原子弹、激光、宇宙飞船的小说算是“超现实”,二十几年前描写气垫船和互联网的科幻小说也是“超现实”。而今天的科幻作家则需要超越新的科学现实和技术现实。但常识一经形成就不再变化,除了在一个幻想作家的头脑中。如果是一部现实题材的作品,那么它决不能违反常识,否则就是失败的。而科幻作品却可以人为地突破这些常识,在故事中改造历史背景。突出的例子就是回到过去的时间旅行题材,和“乌托时科幻小说”。上面这些都是超现实的例子。反之,如果托尔斯泰在《战争与和平》中让基督降世,李准在《大河奔流》中请菩萨下凡,如果肖洛霍夫在《静静的顿河》里描写弹道导弹,姚雪垠在《李自成》中让明军最终战胜义军,那么我们就可以说,这些作品中就出现了超现实的情节。“超现实”是科幻小说的出发点,这使科幻小说具有现实主义小说所不具备的传奇特色,也使它更能有效地处理现实题材小说不能处理的某些主题。但科幻小说还应有一个想象力方面的约束,那就是不能“超自然”。“超自然”,即在统一的物质世界外,虚构一个精神世界,后者作用于前者,甚至决定前者的运行。后面的内容会谈到,专门有一类文学作品,以既超现实又超自然的情节为其基础。而创作科幻小说时,我们的想象力恰恰要在这个边界上刹住车。早在一百多年前,凡尔纳在研究爱伦·坡的作品时,就写下了这样的结论:我想提请读者注意一下这些故事里的唯物主义方面。在这些故事当中,我们从没发现天意的干预。爱伦·坡似乎不接受这种天意干预,并主张用物理法则来解释一切;必要时,他甚至自己虚构出这样的一些法则来;在他的身上,我们感觉不到使他不断地静观超自然的那些信仰。”(转引自《科幻小说之父——凡尔纳传》上卷,107页)台湾恐怖电影《双瞳》里,有一位研究中国道教文化的盛教授。这位老学者显然有些走火入魔了。面对市刑大警官黄火土的追问,他说了一句很有意思的话:“如果你问我,是相信道教的神仙呢?还是相信外星人呢?我绝对不会选外星人。”放在本节这里,这句台词话鲜明地构划出了两种超现实的界限。“科幻小说里的可能性经过理性的思索——无论多么异想天开,一切事件都发生在日常经验的宇宙里。纯幻想小说要求读者姑且相信确有其事,科幻小说则说服读者去相信。”(《科幻之路》三卷568页)“倘若作家告诉读者,手头的故事不可能发生在现实世界上——故事讲述的事物、生物或者力量不存在于现实世界,也无法从理性上认为一度存在过或将会存在——那么其结果便是纯幻想小说,读者不用惯常的标准来判断情节的现实性和意义。另一方面,倘若作家告诉读者,尽管故事尚未发生但是有可能发生,那么可望读者拿故事情节跟现实作比较,用警觉的理性思维和原封不动的日常标准来看待故事。这是区分纯幻想小说和科幻小说的一个办法。”(《科幻之路》三卷675页)搞清超现实与超自然的分别,对理解科幻艺术的源流非常重要。不少人将古代的幻想性作品一概视之为当代科幻艺术的先驱,这是不妥当的。象《一千零一夜》、《封神榜》、《西游记》之类的作品,由于是以鬼神世界为情节背景的,所以只是神话作品。能成为科幻先驱的,是《偃师》、《镜花缘》、《一个真实的世界》、《格列佛游记》这样的作品。这些作品的基础都是朴素的物质观点。可以举一个有趣的例子,在《三国演义》这部作品中,“诸葛亮借东风”是明显的神话情节,而“木牛流马”则是一种朴素的技术设想,具有典型的科幻色彩。这个例子可以鲜明地说出科幻与神话之不同。

“心想事成,梦想成真”,这是人们普遍的希望。许多巫术都声称可以使人们满足这个愿望。在科幻小说,也有梦想成真的描写。波兰科学作家列姆的《苏拉利斯之海》里,无生命的外星之海可以使复制宇航员的梦想。在克莱顿的《神秘金球》里,使人“梦想成真”的是一个人造的金球。但是,在这些科幻小说中,梦想成真的过程是物理的,自然的。而不是超自然的。

第三节:怎样理解科幻文学的定义回B一章首先,不能以今天的科学或技术水平来衡量一部作品是否“超现实”且不“超自然”,必须回到作品创作的时代来分析作品。比如,科幻小说的开山之作《弗兰肯斯坦》描写了用人类尸体残片拼接成形,并以电击使之产生生命的技术。用今天的科学知识来判断,这是完全不可能的事情。但在十九世纪初,这种假设并不违背当时科学知识的水平。威尔斯在世纪之交写下了科幻小说《两个世界的战争》,该作品中出现了“火星人”的概念。在威尔斯写下这部作品的时候,火星上有智慧生物是科学假说,当时天文学家从火星表面观测到的纵横交错的线条就曾被视为人工河。只是进入二十世纪后,这个假说才被推翻。甚至有一种科幻小说,笔者称之为“仿古科幻小说”。作者刻意追求回到科学的过去来演绎故事。比如在海因来因写作《双星》时,火星上没有高等生命已经成为科学现实。但作者在创作时仍然塑造了火星人的形象并取得成功。哈里森写于1972年的科幻小说《穿越大西洋的隧道》中,出现了以煤炭为动力的飞机。如果你是一位卡通爱好者,你可以从日本画家宫歧俊的作品里看到许多“工业文明式”的科幻点:巨大的飞艇、宏伟的矿山,天上的飞岛,等等。这些都是身处信息文明时代的作者刻意构思的仿古艺术效果。如果我们一定要以“有科学根据”来衡量科幻小说,这些作者岂不是在故意歪曲科学吗。但如果我们以“超现实而不超自然”为原则,这些不谈鬼神的作品自然是科幻文学的组成部分。在这里,必须提及一篇近来引起很大争议的作品:美国作家特德·奇昂的《巴比伦塔》。这部作品的出现对深入分析科幻文学的定义有重要价值。在这部作品中,作者完全放弃了同时代一般的科学常识,转而描写了古人心中的物质世界。小说中那石质的天顶确实是古代各民族心目中“天”的本来面目,参考中国“女娲补天”的传说就可以理解这个结论。那烟囱似的通天塔虽然用现代力学观点完全不可能建立起来,但在没有这类知识的古人心目中是可以存在的。作者确确实实是站到古人的立场上,描写了他们心目中的物质世界。非但如此,那种不惜代价,不怕风险,没有任何功利目标,非要看一看“天”是什么样子的探索精神,正是支撑人类科学发展致今的原动力。第一卷里提到过,近些年来,科幻小说中出现了一个奇特的类别:乌托时科幻小说,它们主要是假设历史中的某个事件如果按另外一个方式发生,将会带来什么影响。如果按已往的科幻概念,“乌托时科幻小说”肯定只能被排除在科幻之外。“时间旅行”题材的科幻小说通过某种技术来改造过去,还有一定的可能性,而“乌托时科幻小说”则是彻底的不可能。这种不可能作者知道,读者也知道。但如果我们以“超现实而不超自然”的标准来衡量,“乌托时科幻小说”完全是科幻文学的一员,因为此类小说中描写的那种可能性并不源自作法和幻术。在某些科幻作家和科幻爱好者心目中,还有一个狭义的科幻文学,那就是只对科学进行幻想,而把社会幻想、政治幻想或者军事幻想作品排除在外。将科幻文学定义为“超现实而不超自然”的作品,也使科幻文学的外延能够扩展开来,包含那些并不以科学为对象的科幻作品。随着科幻文学的开拓,这类作品正在大量涌现出来。可以说,这个定义将“对科学进行幻想”发展为“以科学的态度进行幻想”。笔者认为,上面这个定义为科幻题材的开拓留下了广泛的余地。实际上,笔者深感遗憾的是,一种最应该出现的科幻小说却迟迟没有诞生。这类小说或者以某座真实的城市几十年后的发展变化为背景,或者以某些当代人物几十年后的生活现实为题材。它们并不见得涉及科学,但涉及人们的未来。只要不采用荒诞、神怪手法,它们就是典型的科幻小说。而且,这类科幻作品将会迈出眼下科幻爱好者的小众群体,受到社会大众的关注。在第三卷里,笔者将着重分析这类题材。第一章马上要结束了。科幻小说的含义是否被讲清楚啦?没有!因为我们还不知道,科幻小说中的科学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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