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更新时间:2024-07-27 12:16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为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广东省机构改革方案》成立的省人民政府直属机构,正厅级。

主要职责

(一)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本省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和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拟订应对预案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制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组织制定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医疗保障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制定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制定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健全定点医药服务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九)完成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医保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疗保障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提高医疗保障统筹层次,增强人民群众医疗保障获得感,促进健康广东建设。

(十一)与省卫生健康委的有关职责分工。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内设机构

(一) 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工作。承担机关预决算、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

(二) 规划财务和法规处。 组织拟订医疗保障工作规划计划并实施。承担全省医疗保障相关数据的管理、统计分析及精算等工作,推进医疗保障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审核汇总全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三) 待遇保障处。 拟订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组织拟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省直和中央驻穗单位医疗保障改革政策,制定管理办法。

(四) 医药服务管理处。 拟订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拟订医疗保障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等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全省医疗保障定点机构管理。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协同推动建立健全分级诊疗制度。建立健全定点医药服务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

(五) 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 拟订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拟订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指导、组织、监督全省药品、医用耗材的联合采购、配送和结算管理。

(六) 基金监管处。 拟订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和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风险识别、预警和防控机制,拟订应对预案。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七) 机关党委(人事处)。 负责机关党群工作。承担机关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合作交流、队伍建设和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

局属事业单位

广东省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 广东省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

主要职责是:承担全省统一的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异地就医费用结算、医保定点机构协议管理和结算、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内控管理和风险防范等工作;承担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相关工作等;协助拟订医药价格及医保相关医药管理服务的技术标准规范、医保支付标准谈判等工作;协助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经办管理工作;承担省医保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现任领导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肖学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碧茹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董炳光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启坚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锦汤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一级巡视员:林位超

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50号瑞兴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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